• 关于开展我校第七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 日期 : 2024-06-03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我校办 学体制、育人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深化教师、教法、教材改革,促进我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七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校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创新型团队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二)成果须经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并取得系列研究成果。且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五)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申报及推荐原则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将教改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部门和学校两级评审推荐制。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申报成果经过初审后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成果奖评选;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和推荐遵循以下原则:
      (一)鼓励教师跨专业、跨部门、跨企业申报教学成果奖,突出教学成果的应用推广、示范引领和校企双主体育人。
      (二)注重教学成果的应用实践,申报成果需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要有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三)已获校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成果完成人要形成团队,集中团队成员优势申报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少于8人,鼓励企业人员参与团队联合申报。
      (五)主持教学成果申报每人限1项,参加教学成果申报每人限2项。
      四、申报要求
      (一)教学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结果进行排序,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申报提交材料
      1.2024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
      2.2024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3.2024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简况表(附件3)
      4.佐证材料: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5.为提高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避免重复研究,提供(附件3)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重复率不能超过10%。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周二)下班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2.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一份:以成果为单位,将每项成果的相关材料各自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将《推荐书》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须各部门单位签字盖章。
      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命名发送至企业微信,不接收个人申报。
      联 系 人:姜蕾蕾,郝双美     联系电话:--8528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