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
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我校决定组织申报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请查看交流活动指南(见附件)。
二、校内申报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交流活动指南,结合本部门信息化工作实际,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交流活动,“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别,各部门限报2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专项项目”类别,各部门分别限报1件。
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组别,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各部门需对教师申报作品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作品实行限额报送。若超额申报,提交作品将由学校聘请专家评审组遴选后报送省教育厅。
3.参加交流活动需按要求提交作品以及交流活动指南中的附表1、附表3。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丹(企业微信),张丽。
附件: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大职院教发〔2024〕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