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辽宁省“双高”专业群建设标准,非“双高”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2019年已启动,各专业初步完成方案修订初稿。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进一步深化、完善非“双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要求
1.高度重视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的根本文件,关系到人才培养与教学质量,各学院要成立院长负责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先组建专业群,再按专业群建设思路,在初稿基础上继续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2.按质按期完成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按期提交,确保2021级新生执行修订后的方案。
(2)要广泛进行调研,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让更多的教师参与其中。
二、修订程序
1.规划与设计。依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统筹规划,继续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各专业要依托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调研与分析。各专业继续进行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3.完善与审定。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审核后,经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提交学校党委会通过。
三、进度安排
1.2020年10月30日,各学院完成组群工作,提交组群情况报告。
2.2020年12月30日,按照学校要求组织专业调研,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3.2021年3月12日,提交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稿;教务处将组织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专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继续完善和修订。
4.2021年4月23日,各专业提交修改后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稿;
联系人:郝双美、梁丹
联系电话:—8528
邮箱:33755943@qq.com
附件: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2019年修订)20190524.doc